据悉,为深刻吸取伊春市振兴烟花厂“8·16”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黑龙江省有关部门对该省现有的9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下发了立即停产通知,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
“8·16”重大事故教训深刻。企业自身是一方面,监管部门也难辞其咎。问题在于,不见监管部门担当责任,却见殃及同行企业。一家出事,就关闭现有的9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试问,相关部门是否对现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一检查了?是不是都不符合规定?是不是都是非法生产?如不是,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是,早干嘛去了?
窃认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工作作风,会使所有合法的经营者都成为受害者。对合法经营者造成的损失该由谁弥补?而且,全部一关闭了之,管理者省事、省心了,可是烟花爆竹毕竟市场有需求,如今全关了,有悖市场规律。
按这样的思路,难道食品安全有问题,就下决心不吃饭?为保证交通安全,就停开所有的汽车?某“长”出了事,就“双规”所有的官员?我看这不叫监管,确有因噎废食、掩耳盗铃之嫌。是有些人怕再出事威胁到自己的官帽子。
世界上只有一刀切最省力,走出“不出事不管,一出事就关”的套路,不是个教育问题,关键是要在出事之后莫忘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不能让其只负责查别人,而独独把自己排除在责任之外。
广州日报(王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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