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范琼燕) 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委、乌昌规划局等10家重点单位已全面推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旨在预防腐败,目前10家试点单位共查找出718个风险点,将防腐的关门前移。
3月11日,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军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说:借鉴石家庄市的一些经验做法,乌鲁木齐市结合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与工程建设关系密切或相关的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卫生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等10个市属部门进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自2010年1月30日启动以来,到2010年9月底,10家单位共查找出718个风险点,并给分险点分为A、B、C三个级别,在制度里明确预防在先。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克服困难,边学边查,不少单位还逐步探索出了一些查找风险点的好办法。
王军说,这项举措将在两到三年内完成,但同时它又是一项长效机制,自2012起可在乌鲁木齐市党政机关推广。他说,在推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时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活动,将重要部门的重要环节的行政审批、重大决定、事件处理等程序公开透明,让群众全面参与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透明中受到监督和制约。
专访:
通报典型案件、压缩政务中心办理时限、机关效能检查
近来,市民也许已感觉到,乌鲁木齐市已掀起一阵阵纪检风暴,对此,记者专访了乌鲁木齐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军。
记者:前期,乌鲁木齐市纪委通报了2009年以来9件违纪违法案件,您怎样看待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房产、国土资源等单位现象?
王军:近几年,我们查处的几起重大案件,房产、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较多,违纪违法案件在这些部门易发、多发,这是在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我们的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不配套,还有漏洞,因此,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就利用熟悉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流程的情况,钻制度的空子和漏洞,收受贿赂,制假造假,违纪违法;在监督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还不到位,也存在监督缺失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在个人私欲和利益的驱动下,违纪违法,甚至和一些中介组织中的不法人员相互勾结,编造虚假的土地使用和房产手续,办理假土地使用权证和假房屋产权证,出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损害了我们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形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六大机制”建设为重点(即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的廉政教育机制;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关键岗位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以加强重点领域源头预防为重点的治理腐败机制;以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为重点责任落实、考核和评价机制;以建立健全信息化和电子监督为重点的科学预警机制),来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同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政高效的政务环境。
记者:对于沙区、天山区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问题,以后如何避免?
王军:在城市改造工作的过程中,有一部分社会人员通过拆迁安置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从而滋生了倒买倒卖拆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房虫”出现。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甚至是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熏心下铤而走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大肆收受贿赂,不同程度地扰乱了棚户区正常改造秩序,也在社会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通过我们对涉案人员的严肃查处,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得到了解决,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受到了惩处,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公信力,最大程度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沙区、天山区棚户区改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之一就是信息程序和环节不公开透明,价格不透明,为不法分子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趁之机。在今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棚户区改造中相关政策法规,在政策制定中不留死角,清晰可见,便于操作。我们要按照同样的地段、时间、房屋结构、房屋性质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监督。
同时,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违规操作甚至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
记者: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这说明了什么?
王军:2010年,接到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本地区庆典、研讨会、论坛开展调研的任务后,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全市各单位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结果表明,全市总体状况是比较好的。
今后,我们将把举办庆典等活动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结合,与廉政承诺、报告重大事项、述职术廉、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民主评议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记者:市民如何对党政机关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举报?
王军:(一)市民通过以下方式对党政机关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举报:
(1)市民写信的方式通过邮局直接寄给乌鲁木齐市纪检监察部门;
(2)上访人员自己找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3)通过12388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4)通过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信箱举报问题。市民写信可通过六个举报信箱投递举报件。(具体位置:市委市政府南湖综合楼西侧面;市人大、政协、纪委联合办公楼门口;市政府第一联办楼大门口;市政府第二联办楼大门口;光明路天山区检察院门口;沙区扬子江路办事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