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0, 2010

《瞭望》文章:制止违建要少放马后炮

  《瞭望》文章:制止违建要少放马后炮

  文/王仁贵

  前期投资400亿元,预计于今年10月1日开园的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还未完工,部分建筑即遭拆除。事件一经披露便受到广泛关注。依据有关报道,被拆除的原因是这些建筑在未获国家文物局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属于违建。

  违建拆除向来受到较多关注。而西安市如此浩大、耗时费力的工程中部分建筑被拆除,更是引发了人们的质疑。这么明显的工程在其开工之前就不可能藏着掖着,其需要层层审批,还要通过很多的关口,应当说开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为何却在工程动工甚至将近建成,才被定性为违建,进而被勒令拆除?

  退一步说,建设主体单位也可能存在“边开工边报批”,或是“先斩后奏”等先上车再补票的情况,结果票没补上自然就成了违建。这就存在如下疑问:工程刚开工时,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知晓?掌握相关情况后有没有依法前往制止?在施工方未听劝阻后可曾采取过强制措施?如若在自己范围内不能解决,是否对上级部门汇报过?

  如此规模的建筑因“违建”被拆毁,人力、物力、财力损失之大,让人为“糟蹋”之举感到痛心。

  细观近几年的违章建筑,大致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在明令禁止的行洪区建起了成片的建筑,本应坚决制止的行为却“坐大”了;二是在一些文化遗产保护区,别墅林立,占用坡地、林地,与文化保护区抢地盘;三是侵占公共空间,未经批准,私自侵占海滩、岛屿等建别墅或花园式住所。

  依法拆除违建,本不用说三道四。但看人下菜碟式的选择性拆除,却值得商榷。如对待违章建筑的发现和拆除,有的执法部门往往区别对待,有选择性地执行。比如针对“旧城改造”、“开发区建设”等项目,往往雷厉风行,但当面对一些强势单位或个人就大磨洋工。

  对于违建,在信息时代,在建设规划透明度日益提升的当下,想要瞒天过海,让世人难以发现几乎没有可能。相关的监管部门首先应当廉洁自守,做到秉公执法。同时应当主动出击,相关情况一经发现,就应立即制止,不能等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才缓缓出手。更不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非要等到引起众怒,承受着巨大的民意压力才开刀。

  制止违建,理当做足事前防范,少放甚至不放马后炮。毕竟,违建的拆除,既对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也带来巨量的垃圾而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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