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民进党民代黄伟哲遭控收贿案 一审判无罪

  中国台湾网12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立委”黄伟哲被控收贿,协助业者向官员关说台南市龙崎区一处私人墓园开发案,遭台南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台南地方法院认定款项为政治献金,今天宣判黄伟哲无罪。

  台南地检起诉书指出,崑陵山公司于2002年7月,向台南县政府申请在龙崎乡设立“崑陵山安乐园”。台南县政府于2004年9月同意筹设后,于2005年12月间报请台当局“内政部营建署”审议。

  台南地检起诉书指出,崑陵山公司总经理苏国课为让案子顺利通过,由其特别助理李振辉找台南县政府民政处殡葬管理科员李嫦娥帮忙,请李嫦娥找当时担任黄伟哲助理的儿子李信辉牵线,请黄伟哲关切开发案进度;黄伟哲涉嫌分别于2006、2007年透过李信辉,先后收受新台币300万元贿款。

  报道指出,台南地检在此案先后起诉6人,其中黄伟哲被依贪污收贿罪嫌起诉。

  台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立委”代表台湾“立法院”接受民众陈情、请愿并参与处理,属行使职务上行为;若是民众向“立委”个人提出陈情,“立委”转向当局机关提出建议,则非属“立委”职务上的行为。

  判决书指出,黄伟哲以“立委”个人身份接受苏国课陈情,向台当局“内政部”关切开发案进度,与“立委”职务无关;黄伟哲收受的款项与职务上无对价关系,判决无罪。同案6名被告中,仅李振辉被依侵占罪被判刑1年1月,其余皆无罪。

  台南地检襄阅主任检察官林志峰表示,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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