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江西1名计生办主任贪污社会抚养费获刑

  中新网上饶12月30日电 (王昊阳 尹丽霞)江西一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杨某,为满足个人贪欲,将黑手频繁伸向基层农村百姓。

  杨某先后16次私下收取村干部及村民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采用不入帐的手法进行贪污,再将非法所得进行挥霍、赌博。日前,经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法院判决,杨某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5年5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杨某担任德兴市绕二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并主持全面工作。

  杨某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通过绕二镇辖区内村干部、村民转交或直接向社会抚养对象收取等途径,先后向16位村民收取因超生、早婚早育、间隔期未满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之行为而交纳的社会抚养费,共计25600元。其中除6800元用于补贴油费及与计生工作有关的开支外,余款18800元被杨某采取不入账方式予以侵吞,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和赌博。

  事后,经群众举报,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对杨某立案调查。

  杨某惧怕事情败露,先后退还7200元,余款被纪委追缴。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采取不入账方式,非法占有并侵吞18800元,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案发后主动交代贪污事实,且退回全部赃款,故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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