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0, 2010

工商总局曝光8家省级电视台违法直销广告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31个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2010年6月20日到30日发布的电视直销广告进行了集中监测。监测发现,部分电视台未依法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发布的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体育器材等电视直销广告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工商总局30日对其中8个典型违法广告进行了曝光。

  它们是:

  ——吉林卫视6月28日发布的雪泡瘦电视直销广告。该广告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使用“想瘦哪里哪里瘦”“20天减了30斤”等不科学的保证,误导消费者。

  ——东南卫视(福建)6月29日发布的纯果肤立白电视直销广告。该化妆品广告使用“永久绝毛”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效用,并使用消费者使用前后形象对比误导消费者。

  ——内蒙古卫视6月28日发布的镇痫片电视直销广告。该药品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使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贵州卫视6月21日发布的任仲传风痛康膜电视直销广告。该普通用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并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产品功效。

  ——云南卫视6月28日发布的黑姿魔发梳+永久黑电视直销广告。该化妆品广告使用“韩国最新科技”“一生永久黑发”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引用数据未注明出处。

  ——湖北卫视6月28日发布的瑞眼矫视镜电视直销广告。该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

  ——江苏卫视6月29日发布的Absolution360健身器电视直销广告。该体育器材广告宣传“电子刺激肌肉技术”,宣称“比普通运动有高达7倍的效果”,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

  ——甘肃卫视6月29日发布的法国芬滋巢电视直销广告。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夸大产品性能和效用。

  对以上违法广告,工商部门将责令停止发布,依法查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