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8, 2011

警方称造购盐谣言可能被追究刑责

  时报3月18日讯 (记者 殷玉国)针对近期食盐抢购的现象,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食盐的行为。造购盐谣言、传谣者将负法律责任,重者会被追究刑责。

  经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石世连表示,公安部门已和济南市盐业局联系过,一是与市盐业稽查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二是济南市食盐供应充足,已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保证24小时充足供应。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食盐举报电话 :85083213,85083257;济南盐业稽查举报电话 :86014654。

  今天,济南警方在“公安微博”上提醒市民,根据济南盐务部门的介绍,目前盐务公司食用盐储备充足,基本能够保障市场正常供应,市民不必扎堆买盐。警方有关人士表示,造购盐谣言、传谣者将负法律责任,重者会被追究刑责。根据《刑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