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大学生喝酒不得评优是黑色幽默

  华东交大理工学院近日作出规定,禁止学生在食堂、餐馆等公共场合饮酒,禁止在校期间酗酒。学生在公共场合饮酒、酒后滋事以及酗酒,将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已取得奖学金的要追回,不得担任学生干部。(3月22日大江网)

  即便出于好心,高校出台禁酒令来管束学生,也未免显得简单与草率。毕竟,“喝酒”与“酗酒”、“酒后滋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少量喝酒有时还有益健康。大学生可以谈恋爱、可以结婚,为什么不能喝酒?再说了,喝酒的大学生应该很多,但酗酒以及闹事的学生毕竟是少数。喝酒闹事罪不在酒,而关乎人的素质,酒充其量只是“替罪羊”。正像一位网友总结的:同样是醉酒,陶渊明李白能酒后作诗,而你却借酒发疯,说明你平时的素质就好不到哪去!更关键的是,大学生大多数都年满十八岁,能不能喝酒,完全可以自己做主。

  所以说,学校需要做的,是引导学生饮酒时要文明,而不能“一棒子打死”。如此一禁了之,也许校园内再无学生饮酒,学生是否偷偷跑到校外喝酒乃至酒后外宿,以至引发新隐患呢?至于“学生喝酒不得担任学生干部不得评优”的规定,更让人啼笑皆非。

  如今的高校,已不是象牙塔,亦非世外桃源,高校学子更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禁酒令自然也禁不住“酒文化”对校园的汹涌冲击——如此高校禁酒令怎么看都像一则黑色幽默!□ 涂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