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6, 2010

“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成长春终身荣誉

  昨天晚上,在湖南长沙,长春第三次获得由《瞭望东方周刊》评选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此前,在7月8日,长春入围由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评选的“2010中国十佳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

  “三连冠,就意味着长春终身拿下‘最具幸福感城市’这块牌子了。”昨天晚上,长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于汛来说。

  2007年,《瞭望东方周刊》推出2007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长春获得“最有人情味城市”称号。2008年与2009年,长春均获得《瞭望东方周刊》评选的“最具幸福感城市”。

  2010年,“幸福”三顾。据介绍,此次活动,全国共有111.7万人参与网络投票,100.3万人参与手机投票。投票显示,市民更注重环境、生活节奏、人情味等生活品质,经济因素不再成为影响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

  据了解,连续三年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将永久保留该荣誉。

  “幸福”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根据《瞭望东方周刊》城市幸福感测评中心的“中国城市幸福感评价体系”,组委会确定了今年的调查内容和形式,包括城市人情味、交通状况、医疗条件、教育质量和个人上下班时间、居住条件等主客观内容。

  “我们今年送给评委会的材料很厚,主要是侧重民生方面的。”于汛来说,诸如“暖房子”、“文明基金”等都被写进材料中了,这些既是长春实实在在做的事,又是最能体现长春幸福感的。

  本报记者王小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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