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5, 2010

专家称收入倍增计划未被写入收入分配改革草案

  近日,旨在让国民未来五年收入翻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上日程,让人振奋。然而细想起来,问题颇多。民营企业利润微薄,加薪钱从哪来?公务员之前已加薪多次,再加是否合理?收入上涨是否抵得过物价的上涨?全民普涨是否等于全民不涨?“收入倍增计划”前路艰险实多。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中国路径

  □本报记者 杜二伟 综合报道

  7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记者表示,目前相关部委尚未将“收入倍增计划”写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尽管此言有为当前工资看涨的命题有降温之意,但仍抑制不了外界对“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日益高涨的呼声和期待。而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研究拟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出台仍未有明确的官方时间表。有迹象表明,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一些关键问题,正令决策者有所踯躅。这其中,就包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官方:收入倍增已具备条件

  在苏海南看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堪称我国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举措。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如此背景下,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应已是箭在弦上。

  苏海南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制定“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与可能,一些业内专家也在争取将该计划写入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草案。

  他分析认为,4个因素可以支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这4个因素是: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公众对此有强烈的期盼;第三,我国已基本具备这样的经济承受能力;第四,国际上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

  这位人社部收入分配改革专家提出,我国应该在“十二五”规划中,酌情考虑对收入倍增计划予以政策或制度性规范。例如,年均工资每年增长15%以上,5年左右就可以接近翻一番。

  据了解,“国民收入倍增”模式最早源于日本,并取得了成功。在我国,两年前广东省曾率先提出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却没有实质进展。

  针对“工资5年倍增计划疑已写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的报道,苏海南7月20日指出,截至目前官方并未确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正式提法。据其了解,“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尚未被写入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草案。

  目前,国家发改委作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牵头人,正与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国税总局等部门密切接触,研究起草方案内容。伴随着一系列研讨和调研,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制度设计开始初步成形、浮现。

  苏海南认为,收入倍增计划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长。“也就是说,尽可能让低收入者多分一些,中等收入者相应分一些,高收入者应该少分,特高收入的就应该暂时不分,通过这样一些措施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他也给出了实施路径。首先,国家层面先确定一个量化目标,然后将其分解到各个省市具体实施。对于总量最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还需通过劳资双方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加以实现。但他也解释,倍增并非确保所有人的收入都翻倍地增长,“这只是一个宏观的总的指标,简而言之,就是要使居民的收入和劳动报酬这两个比重在现有的基础上得到明显的提高”。

  坊间:期待涨钱但问题多多

  加薪,收入倍增的话题着实让人振奋,特别是在房价、物价无边上涨的大潮里,此计划无疑让人充满期待。然而细想起来,问题颇多。

  一方面,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现状令人尴尬。首先,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一道难以逾越的沟壑。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表示:目前75.2%的职工认为当前收入分配不太公平,有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中最突出的问题。现在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偏低,增长相对缓慢。其次,中国收入差距已接近悬殊。2005年我国基尼系数从1990年的0.35急剧上升到0.45,2008年进一步升到0.48。基尼系数用以判断分配平等程度,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另有数据显示,最高10%收入组与最低10%收入组人均收入差达20倍之多。再次,工资收入占GDP比例已连降22年。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而另一方面,收入倍增所面临的4大问题也亟待解决:一是民营企业怎么办?中国大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加工制造业,都是薄利乃至微利经营,活得已经很艰难了。在两年前金融危机正盛时,南部沿海大批作坊式工厂倒闭;今年春节前后,多地出现用工荒。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他们强制涨工资,无异于釜底抽薪。二是垄断企业谁来管?众所周知,在垄断企业里,工资和收入不是一码事。工资可以很低,但收入一定不低。在没实行工资倍增计划时,就已经几次三番明着暗着涨过工资了。这无疑使公务员、国企与民企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三是物价不止倍增怎么办?现在涨工资了,按说是好事。可看看周围的物价:涨了N年的房价,在中央十几大板的打压下依然坚挺,其他生活必需品也挨着个地涨,从“蒜你狠”到“豆你玩”,大蒜、绿豆都涨了好几倍。即使工资能涨一倍,面对疯涨数倍的物价也是杯水车薪。四是没钱的省份靠啥涨?中国地大物博,实际情况是富的真富,穷的真穷。一些边远省市由于自然环境的恶劣和资源的匮乏,不能自给自足,还需要中央政府的支援。如果工资倍增计划搞“一刀切”的话,这些省市公务员、教师等的工资增长部分,仍需要中央补足。

  学界:看涨背后观点不一

  面对收入倍增长还是“被增长”难题,各界学者、专家也发表了不同见解。

  经济学者李子旸不建议政府调整财富再分配体系。他说,要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唯一的途径就是发展生产,努力工作,提高劳动效率。比如以前1吨钢铁可以产生1万元价值,现在让它产生10万元价值。政府要做的就是减少阻碍,少一些管制,少一些限制,让劳动效率得以提高。其次,提供最低保障。这没有任何捷径可走。调整财富再分配是个麻烦的事情,在蛋糕没做大的情况下,只有减少对生产的阻碍,才能提高百姓生活水平。美国的穷人放到中国不算穷人,我们中国的下层老百姓,放到30年前,也是中上层的生活水平。这就是发展生产和科技的结果。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长安认为“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还是可行的。他说,因为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宏观调控能力的加强,现在已经到了可以实施这个计划的时候。我们总说,花的比挣的多,其实是因为我们收入上涨的速度相比于GDP的提高速度是缓慢的,总体来说是落后的。当然,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当前存在“国企、公务员这类人群最受益,普通的民企职工惠及很小”的现象。其实目前,国家能控制的只有这部分人群,对于民企和私营企业职工,我们能做的就是提高这部分人的最低工资水平。同时,还会对个人收入进行“二次分配”也就是会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方法对低收入人群进行平衡。转移支付是指对贫困人口增加社会保障的力度,通过这种方法,实际上也增加了这部分人口的收入总和。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在第一个环节上下工夫,即提高全民的工资收入。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实认为,收入分配改革要讲中国的经验,然后拿出对策。对于我们这些研究者来说,就是要通过扎实的数据分析,揭示出以下四大方面的现实状况:我国失业与劳动力收入差距之间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农民工就业,是否会对城市劳动力收入水平、收入差距产生影响?这些年来,城市就业结构和工资差距发生了哪些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是什么?这些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是个不争的事实。但只有摸清了以上几方面的具体情况,我们下一步的改革和对策,才有了扎实的基础。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袁志刚教授认为:中国要想真正实现收入差距缩小,恐怕还是得坚持一个基本理念:所有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才是最根本的国民“收入倍增”之道。具体来说,就是我们要进一步加快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速度,促进就业增长。从长远来看,我们还必须思考,如何能够真正让农民获得实惠?除了短期的税收减免和种粮补贴,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惠农政策的目的肯定不在于把农民留在土地上,它首先当然是保障农民的福利,其次也应该促进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对于劳动力而言,他的人力资本,还包括他可以享受到的公共产品,尤其是教育。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下一步的惠农政策和收入分配改革,应当包括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包括思考农村青壮年的培育问题。在这些方面不管投入多少都是值得的,也有利于我国劳动力人群整体素质的提高。中国最大的禀赋就是劳动力。只有我国的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了,才有国民收入、国民福祉从整体上实现增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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