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7, 2011

抢了300元,担惊受怕10年

  因为经济拮据,10多年前,高明与邓某、温某等5人对路人实施了抢劫,劫得300余元和一块纪念表。事发后,高明终日惶惶不安,四处逃亡,直到去年年底被警方抓获。前天,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以高明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原来,高明与邓某、温某等五人都是外地来苏的流动人员,没有固定工作,平时常在一起玩耍。2000年6月的一天,五人因经济拮据,动起了抢劫的歹念。事发时,高明仅17岁。邓某提出,穿假制服以查身份证的名义实施抢劫,高明等人觉得办法可行。当晚,五人就来到比较偏僻的木渎镇水泥制品厂路口伺机作案。没多久,邓某看到被害人周某提着包路过,便上前对周某说:“站住,查身份证。”周某便要求其出示证件。高明等五人立即上前采取殴打、搜身等手段对周某实施抢劫,劫得人民币300余元和纪念手表1块,并迅速逃离了现场。

  案发后,高明成了网上通缉对象,心里十分害怕,遂逃回四川老家躲避并隐姓埋名。2010年10月底,当地公安机关接举报称,发现一名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当地民警赶到现场将高明控制,发现他自报身份信息与身份证记载不相符。随后经网上核查,证实他就是苏州公安机关上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高明,高明遂被移送吴中区司法机关处理。

  现在高明已经28岁,回想自己的逃亡生涯,他对自己年少无知十分后悔,也对未能及早投案自首追悔莫及。

  何洁 史华松 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