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13, 2010

华中科大清退奥运冠军续:教育部称学校有权处理

  教育部回应华中科大“清退”奥运冠军事件

  本报讯 (记者朱治华) 今天上午,教育部首次回应华中科技大学包括奥运冠军杨威等在内的307名“超学时”研究生“被退学”事件

  教育部表示,此事属于学校自主办学范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有权对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按规定处理。

  8月30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将对307名“超学时”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细心的网友发现,奥运冠军高崚和杨威名在其列。

  今天,教育部回复本报记者时表示,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学校有权按规定处理。此事属于学校自主办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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