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交通运输局把《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挂在省政府网站上,向市民征求意见。该《办法》将于9月26日下午2点在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听证会,有意愿参与听证的市民可传真资料至0871—4151908报名;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http:// ynzf.yn.gov.cn/tingzheng),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tj_fgxj@163.com。
《办法》对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路外停车场经营管理、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管理、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与经营者和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有:第一,针对昆明公共场所停车位严重不够的情况提出,停车场要做规划编制,新建筑要按照规划建设停车场;像火车站、电影院等老旧公共设施在改扩建时需补建。第二,针对昆明建设经营性独立停车库的企业较少的情况提出,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场、建设立体停车场,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车场。第三,露天停车场的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停车场面积的30%。第四,在路内临时泊位停车,依然把按顺行方向停放写入管理办法;而且摩托车、非机动车不得在收费泊位内停放;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上(不含)的货车、核定载客数12人以上(不含)的客车,以及车长超过5.5米的其它机动车辆不得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第五,本市将实行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都市时报 记者黄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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