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刘浦泉)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北京不少市民做好了假日出游计划,一些旅行社热点旅游线路参团名额也已爆满。根据以往经验,长假结束后将出现服务质量投诉高峰期。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与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13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参团旅游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旅游线路。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出游线路,无论是国内游还是出境游,都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内涵,不要选择低价团。团费价格与质量标准和服务内涵相关,低价与超低价的背后往往是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等陷阱。
二、报名参团。要选择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可登录北京旅游信息网查询旅行社业务资质。签订旅游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特殊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应以文字形式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交付旅游费用后应索取发票,切莫将旅游费用打入旅行社工作人员的个人账号。
三、旅游合同。北京地区通用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有两种:一种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北京市旅游局共同监制并推荐使用的《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和《北京市一日游合同》;另一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国家旅游局共同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计划参加北京“一日游”的游客,可到北京旅游集散中心和相关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千万不要相信小名片、非法旅游小折页、小旅馆介绍、街头招揽、上门服务等虚假宣传,以免落入非法“黑车”、“黑导”的欺诈陷阱。
四、旅游购物。对所谓“特色”、“老乡”等诱导购物把戏,要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时,切记索要正式购物发票,对商家不能提供发票的商品要谨慎选择。在香港旅游购物时,应选择到带有香港旅游发展局推荐的“优”和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荐的“正”字标志的商家购物。在澳门旅游购物时,应选择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标注的“加盟商号”和“诚信店”。旅游者在港澳购物遇到消费纠纷时,可拨打相关部门投诉电话。
五、自助游。自助游是一种时尚旅游,其特点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安排旅游行程,同时委托旅行社安排飞机、车、船票和预订酒店业务。但是,旅游者需事前了解自助游的旅游线路、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天气状况、景点特色等,并对自助游期间个人的旅游风险、旅游安全做好充分的预计和防范。
六、旅游安全。金秋时节是出游的好时机,但尽情游览时莫忘旅游安全。有些旅游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不适合所有人员参与,旅游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理性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活动项目。
七、服务质量纠纷。旅游途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保持冷静,理性面对,积极与旅行社配合协商,力争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防止损失的扩大。对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或没有解决的质量纠纷,可返回北京后,持旅游合同、团款收据或发票、旅游行程、事实材料及相关证据,到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或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进行质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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