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1日讯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中国时报》2009年7月17日刊登联邦银行并中兴银行相关新闻时,指台“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RTC)“请鬼开药单”,遭联邦银行提告。台北地院20日判决《中国时报》及撰稿记者须在4大报登报道歉1天。
据报道,联邦银行主张,2004年12月间以公开招标方式,取得中兴银行47处营业据点和经营权,并须支付71亿余元(新台币,下同)给“金融重建基金”,联邦银行未因此自RTC取得任何款项;《中国时报》却指联邦银行取得600亿元巨款,造成企业信誉及形象严重受损。
报道说,《中国时报》则主张,黄姓记者的报道是依采访及取得的证据资料所撰,内容是针对当局的施政措施,属可受公评之事,相关意见表达及评论并无攻讦联邦银行恶意;报社已于2010年1月7日刊登更正启事并向联邦银行道歉,联邦银行的求偿已逾适当范围。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黄姓记者未于事前善尽查证义务,导致联邦银行名誉受损,《中国时报》应负连带责任,必须共同在《联合报》、《中国时报》、《自由时报》、《苹果日报》半版刊登道歉启事1天。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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