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3, 2010

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 千元商品仅付几十元

  小郭从超市推着总价近1581元的商品,然而到了收银台竟只需支付42元就想全部带走,不料却被抓了个现行。

  9月2日中午11时30分许,盘龙区穿金派出所接到某大型超市报警,称视频监控人员发现,在超市中有一名购物的男子形迹可疑,购物车中明明有一大堆商品,但出示的小票仅仅几十元。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看监控录像逐点摸排后发现,该男子是与超市收银员联手,内外联合实施监守自盗。随后,民警当即将2人带回所里调查。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穿金派出所见到嫌疑人徐某,已在派出所长椅上度过了一宿的她显得有些狼狈,回想起自己做的傻事,徐某感到十分后悔。

  “说难听一点我就是贪小便宜。”24岁的徐某苦笑了一下,她告诉记者她是普洱人,在这家超市工作马上就满一年了。她说之所以做这样的事,是因为她的朋友小郭马上要回老家临沧结婚,于是他们商量决定到徐某所在的超市购物,由徐某做手脚盗取财物。

  9月2日中午11时30分许,郭某来到徐某所在的超市,选购了一车商品后,同时拿上徐某事先说好的她所需要的卡尼尔洁面乳、牛肉以及一个衣柜,推到了徐某所在的收银台。

  “当时超市人比较少。”徐某说他叫郭某所拿的11袋酸酸乳重复刷了86次,最终仅收取了42.14元,递给郭某小票后让他全部带走。就这样,两人联手用“狸猫换太子”的办法,将总数48件价值1581元的各种商品,变成了价值42.14元的86袋酸酸乳。“我也是一时冲动,其实我自己的东西仅价值200元。”徐某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武芷伊 实习生王立(云南信息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