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俊楼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呼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呼市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获批。其中,市区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旗县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20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切实保障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待遇,呼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统一提高呼市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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