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丹 通讯员陈昶屹 洪灶发)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提倡拆分五一黄金周以增加清明、中秋、端午等三个假日,为此,网民在百度上开设“蔡继明吧”,并对其进行恶语谩骂。随后,蔡继明将百度公司诉至法院。昨天,海淀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向蔡继明披露在该“贴吧”内进行谩骂的网民信息,但对蔡继明的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蔡继明主持了一项国家假日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其中提出拆分五一黄金周,增加清明、中秋、端午等为法定节假日。2007年12月24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其中采纳了蔡继明的大部分建议。此时,蔡继明无意中发现,有人在百度“贴吧”设立了一个“蔡继明吧”,对他进行侮辱、谩骂和威胁。
蔡继明诉称,要求百度公司删除“贴吧”中的侵权言论,关闭“蔡继明吧”,在百度“贴吧”主页发表保持两年以上的致歉声明,并向他提供发表侵权言论的网民个人信息,赔偿精神损失费及维权费共计210万余元。
对此,百度公司辩称,涉案贴吧属电子公告服务,由网民创建并发帖,应由发帖者承担相应责任。另外,百度公司已履行对“贴吧”发布内容的事前提示义务和事后管理义务,在发现涉案帖子后及时删除,故不存在主观过错。而蔡继明诉称的隐私权并不存在,因为其所指的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此前已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再加上与蔡继明相同的姓名者有很多,不涉及侵犯蔡继明姓名权的法定情形。
法院认为,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网络用户,而非百度公司,故判决百度公司向蔡继明披露在“蔡继明吧”中所有进行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的网络用户信息,维护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息知情权,同时驳回蔡继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蔡继明的代理人表示将上诉。RJ209
解析
法院驳回的诉求
追责百度
百度公司在接到蔡继明的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防止网民的侵权行为扩大,无需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要求封吧
“蔡继明吧”只是公众舆论对公众人物和事件发表言论的渠道,以“蔡继明”命名吧名只是指代舆论关注的焦点,其本身并无侵害其姓名权的故意。
赔210万
百度公司缺乏承担侵权责任的责任基础,遂无需对蔡继明赔礼道歉及赔偿。
追踪
“骂帖”昨增近30个
昨天18时许,记者登录百度“贴吧”时发现,在正常运行的“蔡继明吧”,谩骂言论仍在唱“主角”。
由于百度公司此前已删除大部分涉案帖子,昨天的“蔡继明吧”里只有两篇网页记录,共61个主题近300个帖子。其中,仍然充斥着大量的谩骂信息,对“蔡继明提倡拆分五一黄金周节假日”表示不满,也有少数发帖者属于“打酱油”型,主要负责“露个泡,顶下帖”。
记者注意到,这些帖子大多发表在今年6月至9月期间,由于昨天是蔡继明起诉百度公司的案件宣判日,又有近30个“骂帖”出现。RJ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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