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7, 2010

女学生捡钱索酬惹争议 台“立委”促修法护贫

  台海网12月17日讯 台湾女学生拾金索款,引起社会哗然。“立委”林鸿池、吴育升建议,修法排除拾得遗失物者对低收入户或弱势族群的请求权;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答询表示不易规范,认为毋须修法,因为社会的“道德谴责”已经足够。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林鸿池昨天质询曾勇夫指出,当年修法订定拾得遗失物得请求十分之三的报酬,若未得报酬,拾得人对财物有“留置权”,这是“行政院”所提出的,近来却引发争议,建议修法规范对弱势者不能主张报酬。

  曾勇夫表示,当初是想鼓励捡到财物者能归还失物,要排除对弱势族群的请求权,实在不好规范,他认为无须修法,社会道德谴责已足够;并举例被指坚持索取报酬的女学生,将钱捐给公益团体,公益团体决定退还,这就是社会力量的约束。

  尽管曾勇夫不赞成把“留置权”取消,但吴育升不以为然,强调将主动提案修法。吴育升表示,“认领报酬之例外”规定明订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设施的管理或受雇人拾得失物,或拾得人违反通知等规定,不得请求报酬,他将提案加列对低收入户或特殊弱势族群者,不得请求报酬。

  台湾“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也要求曾勇夫及台“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今年预算执行及重大贪渎案件侦办情形。

  针对贪污官员的不明财产,吴育升认为现有财产来源不明罪,规范检方发现有犯罪嫌疑才能查,但新加坡及香港只要查到官员有来源不明的财产即可调查,认为有修法必要,让检方有更大办案空间。黄世铭表示赞成。

  此外,“立委”李俊毅询问蓝营高官特别费案何时侦结,要不要一年?黄世铭答称“不用那么久”。“立委”陈杰则要求重启调查ETC案及台铁计轴器案,当场交付一份检举资料给黄世铭,并要求追查高铁彰化站市地重划是否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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