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1, 2010

两岸马上办 ECFA明起生效

  台海网9月11日讯 据中评社报道,海基会上午通知大陆海协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与“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台方已完成相关程序。海协会下午随即函覆通知,双方同意9月12日生效实施。

  海协会回覆说,大陆除了确认已做好该两项协议生效的相关准备外,并通知双方完成换文程序,且同意协议于9月12日正式生效实施。

  海基会表示,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与“智财权保护协议”关于签署生效的规定,协议签署后,双方应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海基会指出,“立法院”于8月17日第二次临时会审议通过ECFA与智慧财产权保护2项协议后,并将审议结果函覆“行政院”。在该两项协议完成相关程序后,“陆委会”10日已授权海基会就两项协议的生效日期,立即与海协会进行联系确认,并以书面完成相互通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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