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江西积极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针对县委书记、县长腐败案件发案原因,研究制定《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作的实施意见》;每办结一起案件,都向有关单位和案发地党委、政府发整改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记者日前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注重总结腐败发案规律,采取“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法,查找和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着力解决引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该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抓系统”,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集中查处整治,以增强反腐败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近年来,该省结合自身实际,重点集中查处了土地、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县委书记、县长腐败案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和农村干部违纪案件等四类案件。2008年8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土地、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93件,党纪政纪处分537人;查处了11名县委书记、县长或担任县委书记、县长期间的违纪违法案件。去年以来,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4161件。这些案件的查办,有效地树立了社会正气,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系统抓”,即通过查办案件,系统查找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实行系统整治和防范。每办结一起案件,都形成一份案件调查报告和一份案件剖析报告,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向有关单位和案发地党委、政府发整改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整治一个系统、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建立起源头治本的预防腐败体系。

  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是该省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的重要抓手。江西省委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坚决遏制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针对县委书记、县长腐败案件发案原因,推行拟任人选的离岗考察制度,制定个人事项报告的具体指标要求,建立县委书记和县长信访件“双重管理”制度,对重大案件省纪委采取领办、督办或下查一级的办法进行查办等。

  该省认为,利用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是扩大查案治本成果的有效途径。案件查结后,该省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案发单位召开总结教训教育会,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2009年以来,该省分系统、分类别拍摄了4部反映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例的警示教育片,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观看。

  该省还结合查办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扩大预防腐败的成效。通过系统分析引发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该省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将自查自纠、清理和规范制度、建立阳光运行和风险防范机制系统推进,取得较好效果。(记者徐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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