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广西:采取三大举措应对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

      新华社南宁9月8日电(记者 何丰伦)由于2010年上半年节能减排的一些目标没有达到,广西在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上面临着严峻形势。目前,广西正在采取三大举措,应对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

      2010年上半年,广西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9.90万吨,同比上升13.68%;全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1.83万吨,同比下降了3.01%,完成了全年计划的44.08%。广西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的分析表明:根据“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2010年广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1.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同比下降3.7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92.2万吨,方可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但是今年上半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六大高耗能行业新增企业达到116家,新增能耗33.6万吨标准煤,工业节能降耗形势严峻。

      目前,广西已启动工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采取三大举措应对节能减排严峻措施:

      从9月起,在重点保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和学校、医院、党政军机关及其他重要单位用电的基础上,对全自治区实行计划用电,将全社会每月用电量控制在60亿千瓦时以内。

      从9月开始,对高耗能企业实行限产限电,对全自治区铁合金、电解锌、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低产出的594家企业实施每月减少负荷210万千瓦的限产措施,全面启动限电计划。

      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区域限批”,对上半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明显滞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的来宾市,从8月31日开始,暂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环评审批;对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相对滞后、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降反升的河池、百色、贵港三市进行警告,从9月1日开始,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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