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6, 2010

诸城专规明确住宅电梯收费

  本报潍坊9月6日讯电梯基本维护费按户均摊,运行电费按层分摊。近日,诸城在潍坊市范围内首次出台专门的规定,破解电梯收费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

  近日开始实施的《诸城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电梯运行维护费统—以户为单位计收,采取“二部制”计费方式:即基本维护费按户均摊,运行电费按层分摊。户月度电梯基本维护费=电梯基本维护费基准价格×(1士10%,由物业和业主约定),户月度电梯运行电费=电梯月总耗电费 总户数×楼层系数(详见下表)。

  目前潍坊市住宅电梯实行的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市物价局工作人员6日介绍,按相关规定,高层住宅的电梯等公共运行费用按实分摊,物业公司按实际消耗计算,向业主收取。为了协调物业与居民的矛盾,市物价局通过调研、走访,对电梯运行收费确定了上述指导价。

  由于缺乏具体的管理办法,不少小区物业与居民容易就电梯收费发生矛盾。在潍坊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的咨询投诉电话中,物业收费居前三名。居民关注的问题主要有,装修期间占用电梯用不用多缴费,—层居民不使用电梯应不应该缴费,物业征收的电梯运行费是如何测算出来的等。

  据悉,该暂行办法是潍坊范围内首次针对住宅电梯收费出台的管理办法。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潍坊市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诸城市出台电梯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对电梯收费的有益探索,也给潍坊市出台相关措施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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