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辽宁省治理“小金库” 奖励积极举报

  中广网沈阳9月2日消息(记者耿旭)日前,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辽宁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事项公告,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小金库”。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最高奖金为10万元。公告还向社会公布了省及14个市举报受理单位、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为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辽宁全省 “小金库”治理工作总体安排,辽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举报事项公告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同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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