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9, 2010

甘肃为灾害中车辆等受损民众提供十项服务

  新华网兰州8月20日电(记者宋常青)随着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舟曲灾区生活秩序日益恢复,受灾群众对财产的登记、处置需求日益增加。甘肃省公安部门顺应群众需求,为灾害中车辆受损、手续遗失的受灾群众提供了十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简化车管业务办理程序。对在灾害中丢失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及驾驶证需要进行补办的,如申请人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可由本人书面申请后凭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办理,申请业务一日内办结。对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的,车管部门可通过公安网查询、对比人口信息、打印并收存人口信息后予以补办。

  二、对8月8日(含8日)以后,住址为舟曲县的驾驶人因未按期提交身体证明或未按期办理期满未换证导致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或注销的,经驾驶人书面申请,由发证地车管所受理后集中上报总队进行处理。

  三、未完成申领或增驾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申请人,因灾害导致死亡或身体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完成考试的,经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后退还考试费。

  四、灾区群众和单位的车辆号牌遗失或购买的新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可直接向舟曲县车管分所申请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五、因灾害导致车辆灭失的,由属地或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按照灭失办理注销登记,并可申请继续使用原车号牌。

  六、开放甘南州车管业务行政区划权限,灾区群众可在甘南州任何一个县、市车管分所办理“五种”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灾区群众申请“五种”车辆驾驶证初学或增驾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报考,并实行随到随考,可以当场预约考试,考试合格的,当天核发驾驶证。

  七、全省各级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涉及受灾群众安置点及参与救灾的医疗、卫生防疫、受灾群众安置等单位的车管业务提供上门服务,最大限度支持和保障援建工作。

  八、全省各级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要对舟曲灾区学员开辟绿色通道,申请驾驶证报名的,实行随到随报,并优先安排考试。

  九、因灾害转移的灾民,在外辖区临时安置地申请办理驾驶证和车辆登记业务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后凭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办理相关业务,不收存暂住证明。

  十、舟曲县车管分所开展辖区内国产免检小型汽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和车辆年检业务,方便灾区群众办牌办证和车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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