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2, 2010

广州规定亚运期间禁放风筝孔明灯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通讯员龚宣报道: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广州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11月1日零时至2010年12月20日———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举办期间,禁止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等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此项决定目前正在征求市民意见阶段。

  禁飞飞行物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和信鸽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公安机关等部门可以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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