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2, 2010

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完善对代表的人身保护程序

  中广网快讯(记者侯艳 张华杰) 今天(8月23号)提请审议的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对代表的人身保护许可程序。草案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受理有关机关提出的对代表采取逮捕、刑事审判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许可申请后,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本级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许可,报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

  【中广调查:倡导富豪捐出半数财产,你怎么看?】

  热搜词: 泥石流再袭川滇 滥用抗生素 养眼美女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