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22, 2010

刑法修正草案规定对75岁以上老人不适用死刑

  中新网8月23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草案规定,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修正案(八)草案完善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拟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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