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你说这生二胎,款也罚了,都6年了还领不到准生证,咋整?”昨日,家住富民县罗免乡麻地村的吕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家的老二都能上学前班了,至今仍未领到准生证。这意味着老二没有落户,也就无法升学。
记者帮:吕先生告诉记者,6年前被发现私下生二胎之后,乡计生办对他进行了罚款,他媳妇也被要求做了结扎手术。
由于当时媳妇的户口仍在娘家没有转过来,加上经济能力有限,他也一直没有张罗为孩子落户。
直到今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他听劝后匆匆将媳妇的户口转到本地,然后前往乡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不料,计生办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再缴纳1700元的罚款,方能发放准生证。吕先生不理解:“当初不是罚了吗?怎么还要罚?”
昨天上午,罗免乡计生办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对此作出解释。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第23条规定,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4周年以上。同时,符合再生育规定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生育手续。
吕先生生第二胎时,他家老大还不到4周岁,且没有提出任何申请,显然违反了规定。
结果:至于罚款,工作人员表示此前考虑到吕先生家贫的因素,先罚款不到300元,并三番五次催其补交罚款以尽快领取准生证。
根据《计生条例》第40条规定,违反23条规定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500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无证生育的,应当责令其补办《准生证》,拒不补办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处200元至1千元罚款。如此一来,计生办责令吕先生家缴纳1700元的罚款,属于酌情罚款。
“大家的计划生育意识还有待提高。”该工作人员忍不住抱怨,类似吕先生这种不到孩子上学就不来领取《准生证》的,还大有人在。
记者 刘小娟 (云南信息报)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