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单伟强 ) 新疆乌苏一新开发小区,居民尚入住新房,即被要求缴纳2010年度暖气费,业主对此表示质疑。
3月12日,新疆乌苏市民张先生打来热线说,他在乌苏市一小区买了套新房,按照购房协议书上的规定,交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房子晚交工也就算了,可被强制缴纳暖气费就让人无法接受”。
张先生说,今年1月中旬,他接到开发商通知他领钥匙的电话,并要求他先缴纳2010至2011年度的暖气费,否则不给钥匙。
张先生说,他现在租房住,因为急等办入住,不得不交了这笔暖气费。
3月13日,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乌苏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没能联系到。
记者随后从乌苏市鼎盛热力公司证实到,开发商前期交付了2010至2011年度的暖气费。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业主没有入住新房,但开发商需要进行试压等操作,必须要供暖,不过,开发商是按正常暖气费的50%向业主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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