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1, 2011

平原试水共有产权保障房

  

平原试水共有产权保障房

  本报德州3月21日讯(记者 杨金涛) 18日上午,平原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在县委招待所举行。140套共有产权房向廉租房申请户销售,他们只需支付60%的房款即可购得80%的产权,剩余20%产权为政府所有。据了解,这种形式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18日的摇号是平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的第三批分配摇号,共有200套保障房参与分配,房源位于平原县东苑小区西侧,其中140套为75平米的经济型共有产权房,其余为50平米的廉租房。参加共有产权房摇号的共有150户,全是经济困难家庭。

  21日,记者在东苑小区看到,5栋崭新的保障房正静静等待它们的新主人。“我们正在做最后的装修收尾工作,厨房、暖气、墙面等都拾掇得差不多了。”负责5号楼施工的平原县明星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谭传勇说。

  前来参观新家的苏立红告诉记者,她此次摇中一套共有产权房。她是印刷厂下岗职工,丈夫左腿残疾,父母长年患病,哥哥又有精神病,加上女儿,一家六口长年租房居住。“按交60%算每平方只要1400元,凑出10.5万元我们就能有个窝了。”购买共有产权房不能贷款,但苏立红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向亲戚朋友借钱,争取把钱交齐。”据平原县

  房产管理中心的刘明庆介绍,140套共有产权房,一层的售价为每平米1450元,二、三层1800元,四层1650元,五层1400元,大约是市场价的一半。“土地出让金和小区配套设施费都不在收费范围之内,收的只是建设成本费。”刘明庆说。

  “通过出让共有产权房的方式,在满足申请人拥有一套产权房的心愿的同时,也可以保障建设资金,缓解县政府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的资金压力。”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勇轩说,平原县推出租售并举的保障房政策,在全省还是头一家。据介绍,平原县按照租售自愿原则,让被保障户能租则租、能买则买,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各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