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6, 2010

沈音南校区入选国家教育部教育改革试点单位

  中广网沈阳12月16日消息(记者郭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本次专项改革包括10大试点任务,其中一项即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在此项任务中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作为辽宁地区唯一一家也是全国唯一一家高等艺术院校入选试点单位名单。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的名字出现在《通知》的第五项:“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试点地区和学校:1、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安徽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北京大学等33所部属高校,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赣南医学院,海南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经过了十一年的拼搏,创建了中国新型办学模式,即学校国有、经费自筹、自主发展、风险共担。 在没有国家任何办学经费投入的情况下,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为国家创建了7个多亿的资产。南校区成立伊始面临着高校扩招与就业巨大压力,要生存就必须贴近考生、贴近社会需求,培养社会急需的有用艺术类人才。在校区领导和教职工的不断探索与大胆创新下,确立了符合社会需求的办学理念和专业方向。

  此次南校区做为辽宁地区唯一一家高等院校入选试点单位名单,标志着辽宁的高等教育在全国的教育行列中居于前列,辽宁地区的教育教学及培养人才的理念的创新,也标志着新一轮的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探讨即将来临。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