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南疆地区棉花出疆运输补贴(暂行)办法本月启用

  中广网乌鲁木齐9月15日消息(记者孙涛 通讯员熊光伟)目前,新疆财政厅、经信委已经联合制定了《南疆地区棉花出疆运输铁公分流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本月起至12月,对南疆地区棉花出疆铁公分流运费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吨30元至50元不等。

  据了解,南疆棉花出疆铁公分流运输是指一定数量的货流在铁路和公路两种运输方式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补贴范围、标准、方式和期限。一是补贴范围。棉花经营企业从库车火车站以西地区通过公路运到新棉集团公司、兵团棉麻公司、大陆桥农产品公司和新疆农资集团公司在库尔勒站、吐鲁番大河沿站或乌鲁木齐站铁路专用线,再通过火车运输出疆的棉花。二是补贴方式。自治区根据新棉集团公司、兵团棉麻公司、大陆桥农产品公司和新疆农资集团公司设在库尔勒市、吐鲁番大河沿镇、乌鲁木齐市的铁路专用线实际发运南疆地区库车火车站以西地区棉花数量给予财政补贴,上述四家企业相应减免发运棉花客户集站费。三是补贴标准。

  按运输距离长短,分别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一是库车火车站以西地区通过公路运至库尔勒站中转出疆的,补贴30元/吨;二是库车火车站以西地区通过公路运至吐鲁番大河沿站中转出疆的,补贴40元/吨;三是库车火车站以西地区通过公路运至乌鲁木齐站中转出疆的,补贴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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