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台媒:是非不分 台湾如何解决问题

  台海网8月4日讯台湾虽小,五脏俱全,相关法令制度基本完备。奇特的是,在泛政治的挤压下,所有合理、合法处置争议或事件的原则,几乎都抛诸脑后;尤其遇上选举年,事无大小都是“中央政府”的责任,都是官员被逼着表态要不要下台。这种特异的民意氛围,让正常人失去正常语言的能力;更严重的,让台湾社会失去了面对危机、处理危机的能力。

  台湾《中国时报》社论指出,台塑六轻大火烧出云林县长苏治芬惊天一跪,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犹记一年多前,苏县长还和台塑集团高层联合出席台塑认养的老旧校舍重建动工典礼,盛赞台塑对地方的回馈。六轻曾经是云林人期待地方重生的重点产业,六轻还是宜兰县坚拒后,被云林请来的。当然,这不表示台塑建厂后就可以疏于管理,以致最近连续爆发重大公安事件。

  但是,苏治芬下跪有道理吗?根据现行“空污法”、“水污法”,地方政府对污染源的管理权限并不小;包括管制、稽查、罚款、停工和复工,都是地方政府依法拥有的权责;不必“中央”介入,就可直接要求停工。如果造成重大污染,根据“公害纠纷处理法”,县长本人就是调解小组成员,且由县长主持会议,并启动机制。

  上述法令不是没头没脑的规定,根据“环保署”的统计,从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一零年,台塑六轻大约缴交4亿空污费,其中四成给“环保署”,云林县政府则收了六成。“环保署”另外从空污费之中又补助云林县政府近六千五百万,仅仅在空污处理一项,云林县就拿到将近3亿元,这些数额完全不包括台塑的地方回馈金。这些行政措施用意无他,因为,重大产业必然带来经济发展的利益,但是必然带来相应而生的污染,地方是利害交杂的第一线,也是监控的第一线。

  苏治芬痛哭流涕对县民,率众北上抗议,或许有她难以言说的苦处;毕竟地方政府资源有限,碰到这么大事件,一时半刻也不知如何处置。但是,六轻在云林设厂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水污法”和“空污法”并非新生法令,苏治芬又是连任县长,不可能这么不进入状况。就算不知道,寻求“中央”协助是人情之常,但手中权柄如此之大,实在没道理把法令赋予的权限摆在一旁。

  当然,地方政府有责,“中央政府”也不能冷眼旁观。六轻20天之内,连爆两次大火,即使马“政府”与大企业关系再良好,都不能视而不见。当年“中油”大火,“行政院长”二话不说就夜宿五轻,因为“中油”是公营事业;台塑是民营企业,吴敦义确实不必比照当年。但是,吴敦义在第一时间疏忽了当地方民众对六轻大火的疑虑和恐惧,没有对台塑讲一点重话,这是让人心难平之处。台塑没有任何空间逃避管理责任,吴敦义要求企业集团善尽社会责任,要求地方政府拿出管理魄力,都没有犹疑的必要。

  各级政府权责不明,不只六轻一端。包括5月底发生的台中市角头枪击命案,时隔两个多月,案子还没破,许多舆论批评的焦点还是在市长怎么可以说不知道?警察局的报告先送“警政署”,市长事前不知;监视录影器警察局先过滤,市长事前也不知;批评者可以大声痛骂,那选你当市长干嘛?但是,这就是台湾警政一条鞭下的法令规定,警察局长若不上道,就是可以不买地方县市长的帐,因为他的升迁降调,听凭“警政署长”或“内政部长”,就是不归市长管。

  重大治安事件迟迟不能破案,地方警察局长要负责、“警政署长”要负责,连“内政部长”也只是负政治责任,市长手上没有任何资源、权柄和破案足可相关,市长下台唯一的作用,就是给“中央政府”施予政治压力,让“中央政府”知道,你们再不破案,伤害的不只是一个市长的前途,还有台中市民的心。

  各级政府各司其职。然而,“政府”各级官员身处年年有选举的台湾,要面对的就是不论大小事都可能有遭遇逼辞的压力。最近,法官收贿,却让“司法院长”坚持递出辞呈,法官独立判案,案件不论轻重大小,任何判决书,“司法院长”和全民一样,都是看报才知,有什么道理辞职?结果显而易见,除了有可能逼出“二次司改”会议外,所有乱纪的法官,还不是照样享有终身优遇和社会地位!正常的社会不怕争议和问题,只怕我们的社会失去正常解决争议、处理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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