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90后”以为把赃物送回去就会没事 其中一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晨报锦州讯(记者 尤宏韬)本想“黑吃黑”,却被吓后悔了。
三个“90后”伙同他人抢劫了5台赌博机,被恐吓后又主动送回,还掏钱赔罪。但他们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钱不够花 一晚上抢4台赌博机
昨日,锦州黑山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案情。
家住黑山县某村的王某、赵某、张某均是“90后”,其中王某、张某只有16岁。三人整天无所事事,学会了抽烟喝酒,常常觉得兜里钱不够花。
2009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三人聚在一起,王某提议:很多村里的小商店设有赌博机,里边大都存储一元硬币,抢到赌博机就等于弄到了钱。赵某和张某一听均表示赞同。
第二天18时许,王某、赵某、张某伙同李某、宋某和丁某(另案处理)携带砍刀和镐把,雇了一辆三轮摩托车来到某村的小商店。按事先分工,2人把门,4人进屋行抢。店主人见来者人多势众,眼看着店内的一台赌博机被抬走。
得手后,6人用铁锤将赌博机砸开,取出里面260枚一元面值的硬币。
王某给其他五人每人买了一盒价值7元的香烟,余款全部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一周后,王某、赵某、张某见没啥动静,又实施了第二次抢劫。这次三人雇了一辆面包车,携带砍刀、镐把,一晚上连抢了4家小商店的4台赌博机。
将赌博机砸开后,取出1000余枚一元面值的硬币,赃款归王某、赵某所有。
被恐吓 送回赌博机掏钱赔罪
其实,王某等人早被赌博机的经营者盯上了。
实施第二次抢劫的当晚,王某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马上将赌博机送回去,否则我们能找到你们。”
王某一听,知道事情败露,他越想越怕,甚至认为:如果把赃物送回去,可能就会没事了。
于是,在案发的第二天晚上,他又雇车将抢来的5台赌博机一一送到小商店门口,还分别往每台赌博机里装了100元硬币。事后,王某将送还赌博机的事告诉了赵某和张某。
都被判刑 抢劫非法财物也犯罪
这出闹剧很快被公安机关查清。
2010年2月9日,民警将王某、赵某、张某抓获。
7月16日,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犯罪,且系共同犯罪。
鉴于王某、张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可减轻处罚。由于三人在抢劫中并没有使用暴力,且认罪态度较好,又均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分别判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抢劫罪的成立,并不以抢劫的财产对象是合法财产为要件。
法律并没有规定抢劫非法财物就不构成抢劫罪,或者抢了非法财物就应当从轻处罚。虽然赌博机内的钱是非法财物,但王某等人抢劫赌博机也构成抢劫罪。
(感谢黑山县人民法院李启元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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