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针对党员干部就婚丧喜庆出廉规
本报讯 (特派记者 黄江)8月2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看到,中共运城市纪委、运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一个《运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要求从8月19日起,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事前报告并做出廉政承诺。
这个规定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宴请桌数严格控制在25桌以内,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行为:不准分批次、多地点宴请;不准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婚丧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对象、司法机关和执纪机关的案件当事人、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对象以及党员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和系统法定职责范围内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不准使用公款、公车;操办生日、上梁搬家、子女升学入伍等喜庆事宜,宴请人员严格限定在近亲属范围以内。
规定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承诺和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办理婚嫁事宜的,要在办事7日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和进行廉洁承诺,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廉政谈话和审查备案。而且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将作为纳入党员干部本人年度述职述廉和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了使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规定还强调:凡未经申报操办婚嫁事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分批次、多地点、超范围办理婚嫁等喜庆事宜的,要从严从重处理;阻挠、干扰、妨碍检查工作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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