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3日讯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13日三读通过修正“灾害防救法”,“行政院”设“中央灾害防救委员会”,内含“灾害防救办公室”,“内政部消防署”将转型为“灾害防救署”,专责救灾,并规定台军应主动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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