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2, 2010

鄂: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突发事件报告不得超过3小时

      新华社武汉7月13日电(记者 廖君)湖北省政府办公厅12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对突发事件报告不得超过3小时。

      本月3日以来,湖北出现入汛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省内超汛限水位水库迅速增多,长湖、梁子湖、洪湖、斧头湖均超过汛限水位,湖北长江段水位普遍回涨。据气象、水文预测显示,未来防汛抗灾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湖北省政府通知要求,各市、州、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客观、真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凡属报告范围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向省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可实行先电话报告再跟进书面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湖北省政府表示,一旦发现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各地、各部门应急值守情况,带班领导和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手机联络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等,湖北省政府应急办将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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