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也是老年人,但我要建议,老年人在免费乘坐公交车时,应该换位思考,多为年轻人考虑,避开高峰出行。”昨天,市民政局召开《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李兴云发言时说。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李兴云说,老年人在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优惠政策时,要礼让在先、顾全大局、节约资源、换位思考。有代表建议法规应明确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比例,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有代表建议,好多新建和原来的老建筑缺乏为老服务设施,应在法规中予以明确。对此,市老龄办负责人表示,已经在着手制订《老年养老设施规划》。
《昆明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颁布实施已有20年,随着昆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保障老年人权益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特别是与人口老龄化的现实不相适应。统计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昆明市户籍老年人已超过80万人,占昆明市户籍人口的15%。加上到昆明安度晚年的非户籍老年人,在昆明生活的老年人超过了90万人,其中空巢老人就有10万多人。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第9位。
因此,《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老年人持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离休证)和身份证,可免费进入昆明市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园、园林、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宫)。
此外,优先就诊、取药、交费、并免交普通挂号费;优先购买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优先上车、登机;优先办理银行储蓄业务;享受体育馆(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和影剧院等娱乐设施的票价优惠;免费使用收费公厕等。
首席记者傅碧东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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