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贩卖冰毒超过一公斤。近日,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两涉毒案件做出宣判,贩卖毒品罪犯朱胜、梁林被判死刑,另五罪犯被判死缓等。
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罪犯钟志友单独或分别伙同罪犯梁林、王强(已被执行死刑)从罪犯朱胜处购买冰毒运至常州贩卖;2008年春节前至2009年12月,罪犯杨柳分别伙同罪犯梁林、杨元君(另案处理)、罪犯罗兴康、李红成从罪犯朱胜处购买冰毒运至常州贩卖;2009年11月底至12月,罪犯罗兴康经毕某某(另案处理)介绍,从何某、范某某(均另案处理)处购买冰毒用于贩卖,其中罪犯朱胜共计贩卖冰毒8300克,罪犯钟志友共计贩卖、运输冰毒6800克,罪犯杨柳共计贩卖、运输冰毒1502.1克,罪犯罗兴康共计贩卖冰毒1056.5克,罪犯李红成参与贩卖、运输冰毒500克。
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间,罪犯梁林以贩卖为目的分别伙同罪犯杨元君、钟志友、杨柳、王强等人,多次至成都向罪犯朱胜购买冰毒,并指使罪犯杨元君等人帮助其将冰毒运回常州,其中罪犯梁林共计贩卖、运输冰毒3600克,罪犯杨元君参与运输冰毒500克。常法宣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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