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勤
食品卫生不卫生,是否含有有毒或致病物质,是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问题。随着“瘦肉精”事件的曝光后,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标志着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近年来,从“苏丹红”事件,到“三鹿”事件,再到最近的“瘦肉精”事件,可以说重大食品安全的事件一次又一次出现,食品安全的警钟也在一次又一次敲响。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经历了从弱到强的转变,有关部门的应急措施和预案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转变,这是令人欣喜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食品生产、进出口、流通、服务等环节,还存在一些心怀侥幸、见利忘义的商家。这些人为了给企业和个人赚取蝇头小利,往往置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生产经营致病或致毒食品,这种无异于故意杀人的行为应作为重点对象予以打击和处理。
随着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的完善,以及食品企业行业退出机制的健全,相信我国的食品安全环境一定会尽快得以好转,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定会从制度上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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