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5, 2011

“7元复印费”让捐遗大爷很纠结

  晨报讯(记者 汤洋)62岁的大爷把自己都捐了,但7元钱让他闹心了。

  这7元钱是在公证处复印材料的费用。

  昨日,公证处出于对大爷的敬意,将7元复印费退给了他。

  捐遗公证 老人被收复印费

  今年62岁的安大爷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和老伴一起捐献遗体。

  3月23日,安大爷和老伴到皇姑区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处收了他们7元钱的复印费。“不是说捐献遗体公证不花钱吗?咋还管我要钱呢?”安大爷感觉有些别扭。

  安大爷表示,公证处给他们办公证的时候,确实没有收取公证费,“要是收,一个人得好几百块钱!7元钱的复印费确实不贵,要是在外边复印,肯定比这贵。”

  然而,就是这7元钱让他心里有点堵:“我把自己都捐献了,他们就不应该管我要钱。”

  出于敬意 公证处退复印费

  皇姑区公证处主任张宗辉表示,安大爷的质疑让他们很委屈,甚至很受伤。

  张宗辉告诉记者,沈阳市第一公证处有绿色通道,专门办理捐献遗体的公证。他们是考虑安大爷等捐献遗体的人年纪比较大,去第一公证处比较远,才就近给他们办理的,而且确实没收公证费。

  张宗辉表示,收复印钱是因为机器是从别的单位租来的。

  记者在沈阳市红十字会网站上看到,遗体捐献须知中确实写明“到第一公证处办理公证”。

  最后,公证处出于对捐献遗体志愿者的敬意和对老人的照顾,他们还是将7元复印费退给了安大爷。

  记者手记

  这位捐遗大爷的“7元复印费”,昨天也让记者纠结了好一会。

  公证处明明没啥错,7元钱还比外面便宜不少,这个事怎么和大爷讲清呢?

  在这里,我们对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的胸怀表示钦佩,他们忍着委屈照顾了老人的情绪。

  其实,是有一个信念驱动记者办这件事: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尽一切努力,尽量不让好人受委屈。

  大爷把自己都捐出去了,咱们受点委屈让老人家舒心地干完这件好事,这应该也算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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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的遗体捐赠工作是从2004年开始的。沈阳医学院解剖教研室的田老师表示,他们并不是捐献遗体的接收单位,每年有一两具遗体就很不错了,与实际需求相差还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