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人大:法律体系形成标志民主法制进入新阶段

  法律体系形成标志我国民主法制进入新阶段

  ——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周婷玉)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0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吴邦国在报告中庄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对中国的发展影响深远。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接受了记者采访,介绍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意义和未来发展趋势。

  法律体系形成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怎样的体系?它的形成意味着什么?信春鹰一一予以了解释。

  信春鹰介绍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截至2011年2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8600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信春鹰说。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历程,浓缩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信春鹰坚定地说,“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是一个新的起点,具有里程碑意义。”

  保障、引导、规范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各项法律制度日臻完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春鹰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发展有“两个轮子”,一个是经济发展,一个就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用法律制度来保障、引导、规范经济发展,是我国发展的一个成功模式。

  在明确表示法律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信春鹰还对法律的基本功能进行了梳理。她指出:

  ——法律具有设计制度的功能。“现在每年都有很多的法律项目,每年都有立法计划,每五年有立法规划。应该说每一个法律项目都是在设计、制定某一个方面的制度。”

  ——法律有分配社会权利和义务的功能。“构建和谐社会,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权利之间的平衡,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的平衡,只有达到平衡才能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

  ——调整人的社会行为的功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有权威和服从的关系,有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怎么来创建一个社会秩序、调整个人行为,是法律的一项很重要的功能。”

  ——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法律制度怎样把社会利益关系设计好,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

  在强调法律的社会功能的同时,信春鹰还指出,法律是最严厉的社会调整手段。在健全法律制度的同时,要重视如何运用和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道德规范以及管理规范等其他社会调整方式的作用,集中立法资源,解决那些必须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民主立法之门将越开越大

  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所有的法律草案,除非涉及国家机密,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立法民主化的重要进展。”信春鹰点评道。作为最高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信春鹰亲历了多项法律的立法过程。

  “对立法机关来说,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让社会大众参与到重大立法问题的讨论中来,广集民意,立法者才能最大限度地吸收各方意见。”信春鹰认为,“只有综合各种不同的意见,规则的内容才能平衡。可能有的人感觉这条意见和我的想法不一致,正是因为法律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而不是哪一个群体或个人的意见。”

  如何处理社会公众的意见?信春鹰说:“征求公众意见,目的是集思广益。我们仔细分析每一份意见,进行归类研究,查找问题的焦点,确定法律规范的指向。”

  “我们乐于见到更多的人参与立法,而且特别愿意了解不同的意见,这扇门只会越开越大。”信春鹰诚恳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现正在研究如何完善互动机制,增加民众的参与感。

  未来的立法将更精细更具操作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否意味着我们的法律体系建设可以告一段落?信春鹰表示,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目标,今后的工作会更艰巨,难度会更大。

  “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攻坚阶段,以后的立法可能会涉及到很多重大的社会问题,使得立法难度加大。对立法机关来说,法律体系的形成只是表明立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更加深入,工作要求会越来越高。”信春鹰说。

  她解释说:例如,改革开放之初立法比较粗放,当时的想法是易粗不易细,要给改革留下空间。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未来的改革和发展应该与立法同步。对于立法机关而言,任务会越来越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