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4, 2010

“尼姑行善”不成 戳掉一只狗眼

  9月1日上午,巧家县公安局白鹤滩派出所办公室内,坐着一个村民和一个“尼姑”。村民抱着一只小狗,小狗的眼里正不停地往外流血,一只眼珠子已经掉在眼眶外面。村民哭泣不止,“尼姑”则耸拉着脑袋,一声不吭。

  8月29日一大早,一个尼姑打扮的人带着护身符、菩萨像等,到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村施善,称她的护身符、菩萨像都是在九华山佛教协会开过光的,十分灵,“护身符戴在身上能保平安,菩萨像请到家中能保一家人无祸无灾。”据她所说,请一尊菩萨要300元,买一块护身符要200元。

  当天,她来到村民施某家中,叫她买护身符。施某的丈夫因故意伤害被关进看守所,为给丈夫消灾免难,她不知拜过多少佛、烧过多少香,但丈夫还是被关着。见到“尼姑”来了,原本正烦闷的施某就把“尼姑”赶了出去。没想,“尼姑”也恼了,用随身携带的竹棍,朝追着她要咬的小狗头部狠狠戳了几下,直至将小狗的左眼戳破,眼珠子掉出。看到自家的狗被戳得眼珠子都掉出来了,施某气愤之极,将”尼姑“扭送到派出所。

  据这名“尼姑”交代,她叫芮某,安徽省枞阳县人,老公在承包工程建设中亏了10多万,家中14岁、18岁的两个儿子正在读中学,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一个老乡为她出主意:假扮尼姑挣钱。于是,她托人买了尼姑服、菩萨像及“皈依证”和“开光证”等道具。

  芮某说,狗眼受伤,是因追她的时候撞在墙上了。不过,过了一会儿她又改口,说小狗是在和另一只大狗打架时被咬伤的。无论怎样,芮某既不认错,也不愿为狗医治。民警没收了她的相关道具,限其次日离开巧家县。

  一位宗教界人士说,现在真正的出家人都不会有衣食上的困难,修寺庙有政府的专款。因此,如果见尼姑或者和尚公开到社会上化缘筹款,说明他们不是真正的出家人,大家要小心,谨防上当受骗。

  生活新报 记者 邓建华 通讯员 张永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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