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6, 2010

河南焦作原副市长王荣新受贿百万受审

  王荣新简介:

  王荣新,男,1955年5月生,本科文化,曾任原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捕前任焦作市副市长。因涉嫌犯受贿罪,2010年1月12日经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漯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月26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漯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9月15日,焦作市原副市长王荣新因涉嫌受贿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公诉称,1993年5月至2001年10月,王荣新利用担任原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提拔、晋升、人员调动等过程中,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70次非法收受安国利等29人人民币共108.16万元。王荣新将以上贿赂款用于家庭购房、购车、购买基金、为女儿安排工作及个人日常消费。

  在9月15日的庭审现场,面对公诉人29宗受贿罪的指控,王荣新大多以“时间长,记不清”和“我脑子有病,回忆不起来”为由否认自己有罪。

  当公诉人指控其在原阳县县长任上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时,王荣新还“慷慨激昂”地辩称,自己在任时,“为了和县委书记搞好关系,从未向书记提过人事上的事”。

  庭审中,为更好地教育人们遵纪守法,牢记前车之鉴,漯河市检察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廉政监督员到场进行了旁听。

  由于涉及29宗罪,庭审从当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到晚上8时许才结束。

  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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