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7, 2010

阳城:人民调解与案件调解无缝对接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资源优势,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阳城县于日前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联合组成。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可以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进行,防止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纠纷发生。同时对纠纷的受理、调解、协议制作、保险理赔等都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不仅可以推进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化解, 而且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大大降低了执法成本。

  茹忠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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