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9, 2010

2010年西安市中考照顾政策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公布的初中毕业升学照顾政策,今年西安市符合条件的考生,最多可在调档时享受降低20分投档的待遇:

  ○可在招生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的考生类型: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驻守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特殊情况的烈士子女经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批准,还可提高一档照顾录取。

  ○可在招生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的考生类型:

  1、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3、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4、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5、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一、二等奖者和陕西省、西安市一等奖者;

  6、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得前六名者,或为国家一级运动员者;

  7、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了计划生育手术的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女考生。

  ○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相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西安市三好学生荣誉者;

  3、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者和陕西省、西安市二、三等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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