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2, 2010

“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开展三个月 为农民挽回损失115万余元

  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记者22日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自2月26日启动以来,通过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措施有力的行动,开展三个月来共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5.14万元,进一步维护了我省农资市场秩序和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夺取抗旱救灾保春耕的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措施:突出重点区域、环节、品种 开展七大工作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突出辖区农资主产区、农资主销区和农资案件高发区为重点区域;突出生产销售集散地、农资批发市场、农资集贸市场和农资经营门店为重点环节;突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及其配件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品种。

  在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方面,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结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验照工作对辖区内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完善了“经济户口”档案和信用分类监管,严把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督促农资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责任,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农资批发经营销售台账等制度,规范了经营行为,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健全完善了“工作任务有人安排、工作进度有人关注、工作成效有人监督”的“三级四层”工作机制,通过实施网上效能监督,实现了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对消费者投诉较集中、媒体曝光、进货渠道不明、标识不清的农资商品和信誉差、销量较大的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经营户依法进行了抽样送检,对监测为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给予了下架、退市和立案处理,防止了不合格及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在消费维权方面,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销售伪劣农资商品违法案件,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鼓励引导农资经营者实行了统一配送、连锁经营,建立“农资经营示范户”等措施,促进农资市场发育。

  成效:查处违法案件888件 受理投诉114件

  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2043人次,车辆13374台次,对29479个农资经营户进行了111924户次的检查,检查农资商品市场、集贸市场13148个次。

  据介绍,专项行动中共取缔了无照经营户312户;查处了农资违法案件888件,案值471.26万元,罚没金额154.99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2人;共受理涉农消费投诉、举报11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5.14万元;抽检农资907批次,合格739批次,合格率为81.5%,农资流通商品质量得到提升,流通秩序好转,我省各级消费者协会上半年农资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8%;农资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的比例,从年初的90%提高到96.5%,基层工商机关对已注册的农资经营者纳入信用分类监管的比例从年初的76.12%提高到92%。

  未来:“红盾护农”将延伸到“保夏种、保秋播”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纳宗会表示,全省工商系统将把“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逐步延伸到“保夏种、保秋播”,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据介绍,下一步,工商系统将继续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和农资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两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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