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刘云耕:今后将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东方网3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觉得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实现过程当中、进程当中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参加与网友交流活动时,表达了自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观点,并结合地方实际表示,民生立法将成为上海地方人大的工作重点。

  刘云耕认为,就地方立法而言,地方性法规应该是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地方的立法工作也会随之而有所改变和发展。今后地方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从工作来讲,可能会有一些变化。

  首先从地方立法的内容来看,将有重大的变化。刘云耕表示,今后因为国家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了,所以从地方立法来讲,立法的空间越来越小。而作为国家法律实施性、配套性的立法,是上海人大主要的任务。同时,对于国家法律体系,上海人大也将结合地方的实际,来贯彻落实、配套细化,这方面工作会作为一个重点。

  第二个变化,今后可能在修改已有的地方性法规上,侧重于制定新的法律。上海地方性法规现行有效147件,去年因为国家的一些法规体系建立以后,上海存在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去年一共修改了54件法规。因为国家的法律有了变动以后,上海相关的法律名称、执法的主体,有关法律的审批问题、收费问题、备案问题等都会发生变化。所以,去年有48件法律是“打包”修改的,还废止了8件法规。“这个今后我们会常态化,会不断地修改我们的地方性法规,使之更符合经济、社会的变化。”

  第三个,地方性立法工作今后要加强有关社会立法。现在上海地方性法规一共有147件,其中74%都是经济方面的法律。而关于公共服务的民生方面的法律,只占了12%,这是非常低的。根据中央现在对社会发展形势的研判,特别是提出了要求加强社会管理科学化的研究。“从这方面来看,社会领域的法律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社会领域这方面的利益冲突比较多,社会矛盾也比较突出,非常迫切地需要我们有关于社会领域方面的法律和关于民生方面的法律进行利益的调整,来规范和保障我们社会的管理和社会的和谐。”刘云耕表示,今后这也会成为上海人大地方立法的重点。当然作为地方来看,法律体系建立以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成为地方加强法制社会建设的一个重点。这方面,上海地方人大将来要加大执法检查,加大对“一府两院”公正司法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国家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真正能够在每个领域把法律实施贯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