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岳屾山]办理公证逐渐普遍 公证机关需严防“骗证”

  【事件】9月6日,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推出新规严打骗证行为,同时对于正在上班的公证员将配备摄像头和录音电话等设备,还有望与公安联手,对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冒名顶替人员骗取公证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北京市公证员上岗将配摄像头 严打骗证行为】

  中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司法局表示,将推出新规严打骗证行为。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岳屾山作如下点评:

  岳屾山: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每年发生的通过冒名顶替和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证书的情况达70多起,其中今年5月,仅一家公证处就在10多天里查出5起“骗证”事件。为提高“打假”水平,北京市司法局表示,除通过培训使公证人员自身提高防范意识外,还正在为全市公证人员的办公电脑配备摄像头,以及更换有录音功能的电话;一旦有公证处发现虚假信息,立即通过内部网络通报,以免其他公证处“中招”。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公证的作用越来越认可了,日常生活中的遗嘱、继承、委托、借贷等事项,由过去的被动式公证逐步变为主动要求办理公证,避免和减少了很多矛盾纠纷的发生。但是很多人也开始利用人们对公证的信赖和个别公证人员工作上的疏忽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例如在9月6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刚刚判处一例因公证处存在重大过错赔偿当事人120万元。这就要求我们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全面履行各项公证审查、办证程序,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因自身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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